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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通天下 -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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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培育现代物流市场新业态,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办法》中将试点期间的“无车承运人”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即网络货运),基于市场公平、运输安全、服务品质等方面的考虑,明确了对网络货运的经营要求。

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网络货运平台(经营方)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货主)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物流公司、司机、货运部)完成普通货物的道路运输(不包含危险品),网络货运平台(经营方)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货主)和实际承运人(物流公司、司机、货运部)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综上所述,网络货运平台(经营方)在整个业务链条中对托运人(货主)承担的责任有:保障货主货物运输安全的责任、对货主承担货损货差的责任、处理货主投诉的责任、直接收取货主运费的责任、对货主开具运输发票的责任。另外,对平台实际承运人端亦需承担如下责任:对平台实际承运人(物流公司、司机、货运部)拥有追偿的权利及责任、对平台实际承运人(物流公司、司机、货运部)拥有监管的责任、及时支付实际承运人(物流公司、司机、货运部)运费的责任、辨别核实实际承运人(物流公司、司机、货运部)证件及运营车辆证件真伪的权利和责任。

2020年1月22日,货通天下智慧物流云平台通过了省、市两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核成功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此例亦是常州市首家成功获批网络货运经营牌照的企业。

物流领域多年以来呈现“多小散弱”的发展态势,90%以上是以个体户或者依托挂靠公司的形式从事运输业务,交通运输部通过无车承运试点和创新技术手段,彻底改变货运碎片化的现状。而网络货运许可证的颁发,解决了物流领域当下最大的难题。如今,货通天下智慧物流云平台上注册货运车辆已达到1540余辆。平台通过“互联网+”搭建全国性的供应链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为货源和运力用户提供产品对接、信息发布、交易结算、车辆管理、轨迹可视化跟踪等服务,为生产企业和货运企业提供高效、智能的智慧物流供应链解决方案。